三部门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
2026年02月05日 | 浏览量:66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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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财讯2月5日电,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的通知,其中指出,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在指定经营场所购买的进境商品,在免税额度和商品清单范围内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以及国内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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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财富通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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