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广东立法支持推动与港澳轨道交通票务互认
2025年10月13日 | 浏览量:63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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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广东立法支持推动与港澳轨道交通票务互认
(粤港澳大湾区)广东立法支持推动与港澳轨道交通票务互认
中新社广州10月13日电 (记者 程景伟)广东人大网13日公布《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轨道交通发展条例》(下称《条例》)。《条例》提出,支持推动与港澳轨道交通的票务互认,推动建立票务互通机制,促进完善联程、往返等票务服务,提升通勤服务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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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近日已由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将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据介绍,《条例》是中国首部聚焦促进地方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融合发展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明确广东省人民政府要协调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发展工作中的规划等方面重大事项。编制本省轨道交通相关规划应当遵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合理安排轨道交通与航空、公路和城市其他公共交通之间的便捷换乘。
《条例》从做好广东本省工作、主动加强沟通方面,推动与港澳的轨道交通互联互通和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对做好与港澳的交流合作作出规定。其中,支持与港澳有关轨道交通项目的衔接和跨区域轨道交通互联互通;明确在编制本省轨道交通相关规划时,根据需要预留与港澳轨道交通相关规划对接的空间。
此外,《条例》支持加强与港澳轨道交通的运营协调和服务标准衔接,提高在列车时刻、票务服务等方面的协同运营水平;支持与港澳加强沟通协调,合理规划设计轨道交通项目的线路走向、站点设置、换乘模式等。(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王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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